浪迹天涯 发表于 2016-11-26 16:48:30

和小四随便聊

去年以“古木寒潭”名义发过和我家小三聊天的记录,后来这小子说有些话不应该四处张贴,就不了了之了(最终以古木寒潭无限期休眠为止)。今年儿子荣升小四,进入小学高年级行列,似乎各方面都有了进步(用老师的话说也可能是退步,其实就是成长变化而已,无进退优劣之别),比如签字画押要求爸爸妈妈在未征得本人同意下,不可以将儿子的任何“现实资料”外泄。

所谓“现实资料”,儿子的定义包括以下内容:

任何包含本人形象及本人劳动产品(文字、实物、非物质文化作品、科技制作等等)的文本、照片、视频、音频电子文档。

当然日常生活表现及一般聊天内容经简单检查后可以随便处理。







福福 发表于 2016-11-26 16:48:35

原来此岸就是古木,怪不得有似曾相识之感。 孩子才小四就知道维护个人权益了,有思想有见地,值得表扬。^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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