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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明参与交通:尊重他人,也就是尊重自己 [打印本页]

作者: 超能量    时间: 2013-5-26 11:42
标题: 文明参与交通:尊重他人,也就是尊重自己



      交通是一个人人参与的项目,无论开车还是步行,一举一动都是其中一份子。而交通能否畅通,最重要的是秩序。秩序则需要每个参与者的自觉维护,才能有所保证。我们不可能总是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一边牢骚满腹地抱怨堵车,一边见缝插针猛打方向插队抢行,甚至干脆闯红灯、逆行驾车造堵……如此等等,交通就在这些看似细小的不文明和违章行为中无章可循,最终变成一堆乱麻。
     要像尊重自己一样尊重他人参与交通权利
      著名诗人席勒曾说:“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严,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南昌已然是一个大都市、特大型中心城市,人口在不断增多,车辆在不断增多,怎样才能真正防治交通拥堵的“城市病”?显然,抱怨和观望都不是良药。只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行为的习惯。迈出文明第一步,不妨请变换思维方式如果是我……如果开车,想想自己步行时对汽车的抱怨;如果步行,想想自己开车害怕行人乱穿马路。如此“换位思考”,相信参与交通之中时刻提醒自己,杜绝违章,文明交通,让自己成为这座城市文明进程中积极的一份子。香港首富李嘉诚说:“你必须以诚待人,别人才会以诚相报。”我们不是没有规章制度,不是没有好的道德风尚,最重要的是从我做起,热心地致力于照章办事、照好的道德标准行事,而不是空谈道德,后脑勺挂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要像培育自己成为文明人一样参与文明交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南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市上下正齐心协力为创建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创建工作正一步一个台阶地稳步向前推进。
    随着市委、市政府在城市建设上的大力投入,我市的市容市貌焕然一新,各种交通设施也一步步完善,交警部门施划了大量停车泊位,人行横道线和其它道路标线,给人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市民并没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超速行驶、随意掉头、随意停放、无证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时有发生;在十字路口,有的行人、骑自行车人、骑电动摩托车人在本行驶道上红灯亮时不停在停止线后,闯红灯现象也普遍存在,不听交警和交通志愿者劝阻,有的甚至恶语相伤,不仅没有法律意识,也不符合目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这不仅给创建工作摸了黑,也给自身形象打了折扣,同时还违反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一个城市形象的好坏,反映在这个城市的市容市貌和市民的文明素质上,而交通秩序又是这两方面最直观的体现,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全市人民的遵守和维护。文明城市呼唤文明交通,文明交通需要你我同行,为了您的安全和我市的良好形象,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交警执法环境
    交警是执法者,对执法者的鲁莽冒犯,甚至攻击是极端恶性的行为,这样的事件折射出当下难以让人乐观面对的交通环境。
    严格的交通管理是改善交通问题的一剂灵丹妙药,没有严格执法,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应当支持、鼓励恪尽职守的执法行为,推动交通环境的改善。在这里,想对那些侵害交警人身安全的驾驶人说几句。违法驾驶不仅潜伏着对他人生命、财产形成侵害的危险,同样也潜伏着自享恶果的危险。撞了人,轻的要承受经济损失、良心折磨,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衣食住行是百姓四件大事,行不安则心有悸,这个城市太需要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交警的严格执法。而交警的执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执法行为的理解和支持。换句话说,交警的执法环境关系到道路的安全畅通和交通秩序。交警公正严明执法,维护的是交通秩序和公众利益,而最直接保护的正是受罚者本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个市民都应理解、尊重、支持、配合,为交警执法营造良好环境。试想一下,如果交警不能、不敢甚至根本无法正常执法,法律谈何执行,市民出行谈何安全,最终损害的还是公众利益,是法律尊严受到践踏!这正是人们谁也不愿看到和发生的事。不少城市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过程中,当交警执法受阻时,出现了旁观市民协助劝导受罚者的感人一幕。5月15日有媒体报道:在南昌洪城路十字街路口,一女子骑电动车违规受罚,叫来男友恐吓交警,并拿出管制刀具欲对执法交警进行人身攻击。面对这一事件,执法交警耐心宣传解释,围观群众都表示声援,纷纷指责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南昌市民有这样的素质、这样的觉悟,不仅自己不做被“千夫所指”的事,而且勇于站出来发出正义之声,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交警执法环境,为广大交警撑腰壮胆。这难道不正是南昌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和成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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