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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车“左转让右转”已废止 [打印本页]

作者: 常欢    时间: 2013-5-27 13:16
标题: 开车“左转让右转”已废止
      “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 好像有点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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