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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安市羊口镇计生办违法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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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26 15:4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该镇计生办违法乱纪,出台一系列无法无天的规定,大肆圈钱。
    本人只是一介普通民众,遇到难题。特来天涯求教高人解决之道。
    
    
    编号:83661 部门:羊口镇政府 .提问者:guest .提问时间:2011-5-6 20:34:40 已转交部门
    您好,很抱歉耽误您的时间,麻烦请教贵局相关领导几个困扰我多日的问题。
    第一:村委妇女主任说镇计生办规定已婚女士必须每月到镇计生办体检一次;
    第二:如果不去或者逾期体检,则每月强制性罚款至少50元。
    本人刚结婚没多久,和爱人户口都属羊口镇所辖村子,但都在外地城市工作,且自大学毕业后工作到现在,除了春节,没怎么回过家,甚至因为工作忙今年都没回家过年。我同我爱人都是合法公民,都受过高等教育,都是计划生育少生优生晚婚晚育政策的坚定支持者。结婚后三年内不准备生育后代。想了解的是:
    第一:村妇女主任所说的镇计生办要求已婚妇女每月到计生办体检的规定是否有正规的法律文件?如果有,是否合法?
    第二:是否有强制性收取50元及其以上“违规”费用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没有,妇女主任如果强行收取的话,是否合法?
    第三:随着村里大学生在外地就业者逐渐增多,这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本不应存在的矛盾冲突。为了避免无端冲突的升级爆发,请市计生局相关领导给予明确指示——到底羊口镇计生办有没有权力下发那样的规定,如果有,这样的权力和规定是否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一系列相关法律?
    第四:这样的要求极为不合理,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思路。
    值我谨代表自己及家人向市计生办辛苦工作的同志们送上诚挚的问候和温馨的祝福。
    工作顺利!
    万事如意!
    ——期待早日收到明确相关指示
    您好,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首先,简要回答一下您所提到的问题:
    第一,针对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每月到镇计生站查体一次之事是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我们一月一上报孕情,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孕查、透查到站率进行考核。
    第二,针对不查体或者逾期查体,每月罚款50元之事是依据村规民约之规定,这只是对极少数不到站或者逾期到站人员的一种约束,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
    其次,您们所提的人户分离现象,是我们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困扰和头疼的问题之一,对此我们也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过,但是,这些都是硬性的政策规定,我们也不便于随便更改。针对您们目前的情况,我们提几点建议:一是将户口及计生关系迁入您们目前的工作所在地,这不管对您们的工作、家庭,还是对我们的工作都是非常有力的;二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拿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工作地计生主管部门查体后将结果寄回或者通过流动平台发回;三是每月到户籍地镇计生站查体一次。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的您及您的爱人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相信您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非常了解的,也是非常支持的,针对您们的诸多不便,我们也非常理解,所以我们希望互相体谅一下,互相支持一下各自的工作,非常希望您们与我们多联系,多沟通,多提宝贵的、可行性的建议,让我们共同把这项工作干好。
    
    
    留言编号:130467 .网友:村民 .留言时间:2011-5-8 14:40:13
    
    留言:老乡,你才知道,我们村(南宅科)那是历史惯例,我们也不知道是谁给的权力
    
    留言编号:130672 .网友:dy .留言时间:2011-5-9 13:51:19
    
    留言:怎么还不回复?!
    
    
    
    留言编号:130797 .网友:无语 .留言时间:2011-5-9 17:26:21
    
    留言:妇女主任真牛比
    
    
    
    留言编号:131041 .网友:dy .留言时间:2011-5-10 17:08:15
    
    留言:为什么还不给我答复?!
    
    
    
    留言编号:131180 .网友:dy .留言时间:2011-5-11 10:34:54
    
    留言:第六天。
    
    留言编号:131217 .网友:受难人 .留言时间:2011-5-11 12:00:17
    
    留言: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等你去办准生证的时候,更难得在后面,什么那这不合规定,那样不合规定,罚钱吧。而且还没有罚款依据,没有罚款收据发票。都没有。
    
    
    编号:84292 部门:羊口镇政府 .提问者:guest .提问时间:2011-5-11 10:42:53 已转交部门
    5月6号发布询问,为什么迟迟不予回复?以下是当时相关问题。
    您好,很抱歉耽误您的时间,麻烦请教贵局相关领导几个困扰我多日的问题。
    第一:村委妇女主任说镇计生办规定已婚女士必须每月到镇计生办体检一次;
    第二:如果不去或者逾期体检,则每月强制性罚款至少50元。
    本人刚结婚没多久,和爱人户口都属羊口镇所辖村子,但都在外地城市工作,且自大学毕业后工作到现在,除了春节,没怎么回过家,甚至因为工作忙今年都没回家过年。我同我爱人都是合法公民,都受过高等教育,都是计划生育少生优生晚婚晚育政策的坚定支持者。结婚后三年内不准备生育后代。想了解的是:
    第一:村妇女主任所说的镇计生办要求已婚妇女每月到计生办体检的规定是否有正规的法律文件?如果有,是否合法?
    第二:是否有强制性收取50元及其以上“违规”费用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没有,妇女主任如果强行收取的话,是否合法?
    第三:随着村里大学生在外地就业者逐渐增多,这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本不应存在的矛盾冲突。为了避免无端冲突的升级爆发,请市计生局相关领导给予明确指示——到底羊口镇计生办有没有权力下发那样的规定,如果有,这样的权力和规定是否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一系列相关法律?
    第四:这样的要求极为不合理,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思路。
    值我谨代表自己及家人向市计生办辛苦工作的同志们送上诚挚的问候和温馨的祝福。
    工作顺利!
    万事如意!
    ——期待早日收到明确相关指示
    您好,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首先,简要回答一下您所提到的问题:
    第一,针对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每月到镇计生站查体一次之事是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我们一月一上报孕情,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孕查、透查到站率进行考核。
    第二,针对不查体或者逾期查体,每月罚款50元之事是依据村规民约之规定,这只是对极少数不到站或者逾期到站人员的一种约束,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
    其次,您们所提的人户分离现象,是我们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困扰和头疼的问题之一,对此我们也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过,但是,这些都是硬性的政策规定,我们也不便于随便更改。针对您们目前的情况,我们提几点建议:一是将户口及计生关系迁入您们目前的工作所在地,这不管对您们的工作、家庭,还是对我们的工作都是非常有力的;二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拿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工作地计生主管部门查体后将结果寄回或者通过流动平台发回;三是每月到户籍地镇计生站查体一次。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的您及您的爱人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相信您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非常了解的,也是非常支持的,针对您们的诸多不便,我们也非常理解,所以我们希望互相体谅一下,互相支持一下各自的工作,非常希望您们与我们多联系,多沟通,多提宝贵的、可行性的建议,让我们共同把这项工作干好。
    
    
    编号:84451 部门:羊口镇政府 .提问者:guest .提问时间:2011-5-12 11:16:16 已转交部门
    回答属规避问题关键所在,属答非所问。
    我的问题重点:
    第一:村妇女主任所说的镇计生办要求已婚妇女每月到计生办体检的规定是否有正规的法律文件?如果有,是否合法?
    第二:是否有强制性收取50元及其以上“违规”费用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没有,妇女主任如果强行收取的话,是否合法?
    第三:随着村里大学生在外地就业者逐渐增多,这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本不应存在的矛盾冲突。为了避免无端冲突的升级爆发,请市计生局相关领导给予明确指示——到底羊口镇计生办有没有权力下发那样的规定,如果有,这样的权力和规定是否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一系列相关法律?
    第四:这样的要求极为不合理,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思路。
    回复的重点:第一,针对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每月到镇计生站查体一次之事是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我们一月一上报孕情,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孕查、透查到站率进行考核。
    第二,针对不查体或者逾期查体,每月罚款50元之事是依据村规民约之规定,这只是对极少数不到站或者逾期到站人员的一种约束,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
    其次,您们所提的人户分离现象,是我们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困扰和头疼的问题之一,对此我们也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过,但是,这些都是硬性的政策规定,我们也不便于随便更改。针对您们目前的情况,我们提几点建议:一是将户口及计生关系迁入您们目前的工作所在地,这不管对您们的工作、家庭,还是对我们的工作都是非常有力的;二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拿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工作地计生主管部门查体后将结果寄回或者通过流动平台发回;三是每月到户籍地镇计生站查体一次。
    
    针对上述回复,我的新问题(其本质上还是原有问题):
    第一:把责任推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
    1:哪个部门?
    2:统一要求的文件,请予以公布。
    第二:“每月罚款50元之事是依据村规民约之规定”,村规民约
    请出示文件。约定属合同还是签字之类的东西。
    请注意,要的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都是硬性的政策规定”。
    这个最严重,此项政策的法律文件。请予以出示。
    我的问题是羊口镇计生办各种“政策”的合法性及有效的法律文件,而非口头的动听解释和转移。
    如果问题不清,简化一下:
    1:请出示“上级主管统一要求”的文件
    2:请出示“村规民约之规定”的文件
    3:请出示“硬性的政策规定”的文件
    问题是羊口镇计生办各种“政策”的合法性及有效的法律文件。
    上级主管部门指的是上级计划生育部门。
    至于您反映的其他问题,如果您有时间,可以直接到羊口镇计生站咨询,也可以电话咨询:5342121.
    谢谢关注!
    
    留言编号:131712 .网友:村民 .留言时间:2011-5-13 6:43:55
    
    留言:伙计,你难道不明白,他们缺的是人民币及良心,给妇女主任一万元,你看她咋办,没问题
    
    留言编号:132133 .网友:季序 .留言时间:2011-5-15 17:33:59
    
    留言:问题提得很好,答复不能老拿上级规定敷衍网民,另外罚款必须公示,必须告知去向
    
    
    
    【以上是在临安政府网站民生板块的发问与回复,事实确凿。明真相懂方法的大侠速来告知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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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26 15:47: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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