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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心管委会严把“五关” 确保党员“先锋创绩”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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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20:0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开展党员“先锋创绩”工作中,县中心管委会始终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的方式,严把党员“述绩”、群众“评绩”、公示“亮绩”、支部“定绩”、组织“用绩”五关,分步骤抓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严把党员“述绩”关。党员对照年初的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每半年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并认真填报《党员“先锋创绩”考核评分表》,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一次“先锋创绩”情况。
严把群众“评绩”关。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群众代表(包括服务对象、中心非党员工作人员等)座谈会等方式,每半年听取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党员做得好不好,让群众来评价。群众评议等次记录在《党员“先锋创绩”考核评分表》上。
严把公示“亮绩”关。党支部每半年根据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绩”成果和评价情况在中心“党员‘先锋创绩’专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严把支部“定绩”关。党支部年底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等级共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原则上优秀党员比例不能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20%,基本项目得分少于60分或群众评议为差的不能评为优秀党员;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评议结果记入党员“先锋创绩”定绩表,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
严把组织“用绩”关。把党员“先锋创绩”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督促每名党员立足岗位,带头创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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